陕西省政府出台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

陕西省政府出台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
陕西省政府出台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

五年后全省建筑业年总产值达到7500亿元

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9%以上

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40%

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10家以上

建筑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五年内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我省明确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目标

《意见》明确,陕西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即:经过5年努力,使陕西省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进步明显,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力争新增特级企业2-4家、一级企业150家、全国百强设计企业3家;新创鲁班奖15项,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40%;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10家以上,全省建筑业年总产值达到7500亿元,勘察设计企业实现产值78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9%以上,省(境)外产值突破2000亿元,主要经济指标位居西部前列。

勘察设计院所全面完成事改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意见》明确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5年内全面完成市、县(市、区)勘察、设计院(所)事改企工作。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形成一批产权多元、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员工持股和技术、管理入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提升企业现代管理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提升资质等级,解决民营企业在职称评定、职工培训等渠道的不畅通和不平等待遇。同时,支持大型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等企业联合重组,调整结构,提升企业资质水平,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引导大型房建企业向航空、矿山等专业领域拓展,占领高端和新兴市场。

扶持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中介服务企业

陕西将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分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二、三级企业积极研发专有技术,走“专、特、精”道路,向特色专业承包方向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加快制定建筑劳务管理指导意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成建制用工方式,支持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引导实力强的劳务力量组建劳务公司。同时,将支持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企业通过改制、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服务领域。

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住建和科技部门将制定全省建筑行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规划,统筹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及超高、超大型工程和复杂条件下施工技术研究,突破一批制约建筑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快行业标准编制,支持企业以绿色、节能、环保为重点,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发展绿色建筑的要求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法规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支持大型集团企业走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管理一体化的道路。以住宅建设为重点,以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城市为载体,加快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 推进建筑业实名制和建筑工人职业化

人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制定全省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加快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和紧缺专业带头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适当放宽执业注册人员报考条件。加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推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强化对施工现场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配备和履职监管。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鉴定,健全员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完善落实工伤、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

提升建筑业发展外向度 吸引省外大型建筑企业在陕落户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制定全省建筑企业省(境)外承包工程扶持政策,鼓励本省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进入对外援助勘察设计骨干企业名单,组织本省优势企业与央企、外省大型企业合作,联合开拓省(境)外市场。各市、县(市、区)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央企和外省大型创新性建筑企业在陕落户。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帮助解决住宅和办公建设用地、职工和家属落户、子女入学及就业等问题。省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许可等证照办理上简化办事程序。

支持创建建筑强县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优质优价政策

将制定《陕西省建筑强县考评办法》,对创建建筑强县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表彰。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企业资质审批、人员培训、劳保统筹返还、创优夺杯等方面,对试点县予以重点扶持。建筑试点工作所在市、县政府要制定出台相应的建筑业扶持政策。同时,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健全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构建“两体系” 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

构建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服务监管平台,对在建工程项目、市场各方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实时动态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全省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资质审批、招标投标和扶持奖励事项中的应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全面推行银行保函,支持大型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成立工程建设诚信担保公司,开展建设工程类履约担保业务。省金融、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将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培育和引导担保市场健康发展,减轻企业负担。

创新招投标管理 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押金

加强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场公开发包,严肃查处场外交易。加大资格审查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快电子招投标进程,改革非国有投资项目发包方式,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全面清理全省涉及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押金,各部门自行设立的保证金、押金一律取消。有法定依据的保证金、押金的收取应与企业诚信评价挂钩,实施差别化管理,对诚信记录较差的企业上调缴纳额度。此外,将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款结算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拖欠工程款现象。

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定期分析建筑业改革发展形势,研究解决建筑业发展面临的难题,要将建筑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目标考核,制定落实本级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在安排产业扶持有关专项资金时要向建筑业倾斜,支持建筑业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以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全省建筑业快速发展。省级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简化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更好地服务企业。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4.10.08 梁新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