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将进一步缓解

记者6月15日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通知》近日印发。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此举既可减轻企业缴纳保证金的负担,又能进一步遏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违约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据了解,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可以对建设过程中招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损失进行承保的工程担保机制。2016年我区对现金方式缴纳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进行清理后,主要推行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保函三种形式的履约保证制度。其中,银行保函的开具需要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或者需要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依旧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中小建筑企业也很难在银行开出保函。而由担保公司出具的工程担保缺乏足够的公信力,不易为业主接纳。相比来说,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具有成本更低、办理更便捷等优势,又具备足够的公信力,有利于真正减轻企业负担。(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李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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