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造价处为企业减负降低建设工程担保比例

温州市造价处为企业减负降低建设工程担保比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精神,温州市造价处加强了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核,引导政府投资工程降低履约担保额度为不超过合同金额5%,质量担保额度为不超过工程结算价款2.5%,并且允许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或保险方式的担保。

近些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企业利润下降,自2004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履约担保为合同金额的10%,质量担保为结算价款的5%左右,较高的担保比例日益成为影响建筑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7月份开始降低担保比例以来,温州市造价处完成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款审核16个,涉及造价约2.2亿元,预计减少企业保证金约1650万元,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8.23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

温建发〔201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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