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五地发文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

早在征求意见稿前,18个省市已就工程保证保险的实施发布了具体文件。随着征求意见稿透露出“正式将保证保险保单加入保函行列”的信号,工程保证保险在各地的落地步伐也迅速加快。

据不完全统计,自意见稿公布之日起,五个地区已就工程保证保险的落地发布了具体文件。

1广东云浮

保证保险与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7月17日,广东省云浮市住建局印发《关于云浮市试行建筑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在建筑工程保证中增加建筑工程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两种选择形式,与保证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

意见稿就保证保险的实施形式、实施范围、建筑工程保证内容、建筑工程保证理赔等做出了规范。其中,资金到位保险以及合同支付保险是云浮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创新形式。

2福建宁德

保险公司无需公开经营单位信息及保单范本

7月27日,福建省宁德市转发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督促各县住建局遵照执行。在通知中,省住建厅取消了对于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有关限定,保险公司无需再通过住建厅网站向社会公示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范本。

该调整旨在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效率,为保证保险的顺利推行大开了政策绿灯。这一调整无疑也明确了大力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决心,从而坚定了保证保险的法定地位。

3甘肃

全面推行保证保险,大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8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引导以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取代保证金,以全面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意见以担保保险制度为依托,力求发挥市场主体在保证工程质量环节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在行业内构建起“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更利于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浙江杭州

保证保险可替代现金保证金

8月6日,杭州市建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从9月1日起,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机构担保中的任意一种,代替现金保证金。

通知按照“市场运作、商业担保、行业管理、政府监督”的工作思路,将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知还强调要开展建筑市场主体和企业信用的评价工作,为建筑业发展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5河北石家庄

大力推行保证保险,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8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目标,意见指出要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建筑工程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以及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在工程担保与保险工作中充分运用信用信息。通过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惩处”的市场机制,推动诚信企业“驱逐”失信企业,构建起良好的发展环境。

归纳这五地的最新政策,不难发现这些共通之处:1)强调保证保险的法律效力;2)突出建筑市场的信用建设。

从中也不难发现保证保险被赋予的发展意义,除了切实为企业减负外,保证保险还将肩负起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使命:通过发挥保前信用审核、保中履约监督以及事后保险理赔的作用,切实为企业解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构建起坚固的保障。

我们也期待,能有越来越多地区早日加入保证保险的推行行列,让工程保证保险在建筑行业发挥更大的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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