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担保材料提交指引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16日
来源: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各施工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8〕17号)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在建工程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按照要求及时缴存工资保证金,并将相应担保材料(即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或建设单位担保等第三方担保材料)提交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为确保龙岗区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缴纳工资保证金后,能及时提交担保材料,现将担保材料具体提交流程公布如下:

一、担保材料接收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711办公室;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8917225;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担保材料,即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或建设单位担保等第三方担保材料(三者只要有其中一样即可,需提供原件)。

2.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3. 施工总承包合同(提供全文;如无法提交全文,需要提交的关键页面应当包括以下信息: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全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以及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署合同加盖印章页面)。

三、提交方式

施工总承包企业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即可。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并出具相关回执。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担保函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担保材料提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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