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费什么部门收,法官可以代收吗?

诉讼保全担保费以前交给办理担保的担保公司,现在基本上交给办理保函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开发票。交保险公司保函办理担保时,法院会收另外一个诉讼保全费用。法官不会代收办理担保的费用。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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