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提交2021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提交2021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为了提高招投标双方的工作效率,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即日起开始受理2021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工作事宜,投标人可一次性提交固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一定期限内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上述期限内参加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所承担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招标投标时不用再按照所投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年度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金额、有效期等

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

(1)投标保函

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其实质性条款应符合附件二:投标保函格式要求。投标保函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且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具。投标保函的期限应与年度保证金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格式见附件二

(2)投标保证保险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年度保证金有效期一致。保险责任要求见附件三

备注:2021年年度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汇款形式递交。

2、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年度投标保证金自办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4、2021年年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3月31日。

二、年度保证金办理程序

1、根据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2、递交年度保证金办理程序如下:

投标人自行选择银行办理投标保函或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约定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函/保单原件及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盖章后),以邮寄方式递交给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锋

联系电话:0371-67904009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206号祥和电力大厦一楼100-3室

电子邮箱:zbdlb_lpcs@163.com

3、投标人参加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所承担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时,需将保函/保单扫描件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不用再按照所投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扣减、补足

投标人在某一个或多个标包中发生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时,按所涉及标包投标金额的2%扣减年度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每包),被扣减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即时失效;不足部分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保留追缴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年度投标保证金被扣减后,投标人应在参加下一次投标前补足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否则因保证金无效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四、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要求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没收保证金: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五、未办理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

对于未办理2021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每次投标时仍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附件一

年 度 投 标 保 证 金 承 诺 函 

致: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诺人: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21年招标采购活动,并自愿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现作承诺如下:

  1.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参加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2. 按照核定的固定保证金数额,及时办理保函或保险;
  3. 中标后按规定签约、履约;
  4. 按时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5. 如果发生违约扣保证金情况,须及时增补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二

投 标 保 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对招标代理机构关于2021年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邀请而提供的投标保函。

我们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果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担保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 月 日

2021年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保函常见问题

附件三 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

投标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所承保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单原件,递交给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一、保险险种:投标保证保险

二、被保险人: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保险金额:20万元

四、绝对免赔额:0元

五、保险期间:

保险起期不得晚于开标当日零时,保险期间须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如购买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期间须与被保险人要求的期限保持一致。

六、特别约定

(一)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本保单后附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部分做如下更正:

1.第一款“投保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更正为“投保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第二款“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更正为“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

1.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三)按年度投保的,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应在其年度投标保证金保单承诺期限内。

(四)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五)发生保险事故时,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

七、索赔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保险单》;

(二)《索赔申请书》;

(三)招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

(四)投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

(五)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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