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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售电公司人市协议签订、履约保函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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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苏电注册公告2020-3号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售电公司人市协议签订、履约保函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

依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0号文)文件要求,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即日起进一步优化售电公司入市协议签订、履约保函办理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入市协议签订

所有注册生效(含外省推送生效)并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均需要与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交易中心常态化受理售电公司签订入市协议申请,同时为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特作如下说明:
1.已签订入市协议且该协议在有效期内的售电公司,可申请将原入市协议有效期变更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请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入市协议变更协议》,完成甲方签订(详见附件1);
2.未签订入市协议或入市协议不在有效期内的售电公司,需首次申请签订入市协议,有效期可签订至2026年1月31日,请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入市协议》,完成甲方签订(详见附件2);
3.请将上述入市协议(含变更协议)用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签订并返还;
4.甲方资产总额、年售电量限额、意向电量等信息变更,需向交易中心申请重新签订入市协议,新入市协议签订后,原入市协议自动废止。

二、履约保函办理

所有注册生效(含外省推送生效)的售电公司在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前,应根据签约用户年度用电量总和,向交易中心提供银行履约保函,交易中心常态受理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同时为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特作如下说明:
1.履约保函办理前,售电公司需与交易中心完成入市协议签订,履约保函金额对应电量应超过入市协议意向电量;
2.为保障交易执行年度交易和结算工作顺利完成,履约保函有效期应覆盖交易执行年度的次年1月31日,鼓励售电公司办理2~5年有效期的履约保函;
3.交易中心接受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样本参照附件3的格式,如商业银行在开立过程中对履约保函样本格式存在异议,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协商,交易中心暂不收取擅自修改样本格式的履约保函;
4.商业银行开立履约保函后,需将保函的电子编码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发送到交易中心开户行。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履约保函办理申请,上传履约保函办理申请表(详见附件4)及履约保函正本的电子扫描件,交易中心根据开户行查验结果受理后,通知售电公司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原件至交易大厅,交易中心收取后在交易平台向公众公示履约保函办理生效信息。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号:409410100100697401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2号
电话:025-83193375
查询机构行号:309301099412
查询机构全称: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5.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办理生效后发生变更的,应在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履约保函变更申请,上传履约保函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及变更后的履约保函正本电子扫描件,交易中心受理后,通知售电公司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原件至交易大厅,交易中心收取后在交易平台向公众公示履约保函变更生效信息,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保证人名称变更、有效期延长、金额调增调减等。
6.售电公司欲撤回已提交履约保函的,应在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履约保函撤回申请,上传履约保函撤回申请表(详见附件6),交易中心校验交易结算执行情况,确认具备撤回条件后,将通知售电公司现场提交纸质原件至交易大厅,交易中心收取后,现场向售电公司退还履约保函正本,在交易平台向公众公示履约保函撤回信息。

三、联系方式

交易大厅地址:南京市云南路62号(地铁四号线云南路站5B出口或从北京西路20号进入)
邮编210008
官网地址: https :/ /www.jspec.com.cn
服务电话:025-85082200
业务邮箱: register@jspec.com.cn

1.附件1-江苏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入市协议变更协议
2.附件2-江苏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入市协议
3.附件3-江苏电力市场履约保函样本
4.附件4-履约保函办理申请表
5.附件5-履约保函变更申请表
6.附件6-履约保函撤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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