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新规应对招投标市场变革

深圳出新规应对招投标市场变革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通知,明确了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后,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调整了资格审查方式,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自今年4月1日起深圳市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以来,建设工程投标人数量大幅增加,给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与评标定标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为降低招标投标成本、减轻评标定标压力、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促进竞争与择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招标项目的截标、开标、评标、资格审查等环节提出新的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招标项目的截标、开标与评标工作可以不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截标时间由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文件)中明确。

通知调整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在招标项目截标后,登录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审查投标人上传的资格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在交易网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当将资格文件单列。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交易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直接确定工程合同价格或结算原则,承诺接受上述条件、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人通过交易网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承诺函和投标保函,无需编制技术、商务标书。招标人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此类项目不再进行现场开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直接进入后续程序。招标人不在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核验有关资格文件的原件,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再对其资格文件原件进行核查。弄虚作假投标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依法处罚。

通知同时规定,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30名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选择“组建定标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淘汰”等3种方式淘汰部分投标人,经淘汰进入后续招标程序的投标人为20名至30名(具体数量由计算机随机产生)。经评标委员会评标后采用票决或者票决抽签定标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在票决前,按一定比例从高到低淘汰投标报价较高的投标人。票决可采用简单多数胜出或逐轮票决胜出等方式。需进行评标的招标项目,评标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评标,解答招标项目与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并在评标结束后,对每个评标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评价。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6.28 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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