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97号建议的答复建建复字[2017]79号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97号建议的答复

许宝成代表:

您关于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0多个课题研究,部分管领导同志带队分别赴浙江、江苏、陕西等10多个省市实地调研,多方听取企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部起草了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稿并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2月23日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从7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为建筑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今后一段时期内,我部将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关于坚持工业化改革发展方面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我部于2017年3月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细化了阶段性发展目标和规划。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桥梁工程中尝试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均采用“工业化制造、装配化施工”的建造方式,同时大幅提升了钢结构桥梁在公路新建、改建中的比例;发明了软土地基路段装配式路基,并进行了工程实践;在防护、排水工程中广泛进行了小型预制构件工厂化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制定相关措施推进建材产品部品化,通过推进建材升级,更好的支撑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是不断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为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我部组织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3项国家标准,并于2017年6月正式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制定《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三是加大建筑工人的培育力度。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加大补贴力度,积极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促进了农民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区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近两年年均培训200万人以上。2016年,我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园林、城镇供水等5个领域40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互联。加大对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力度,组织研究编制装配式建筑新兴职业(工种)的技能标准(试行)和培训大纲等。水利部大力实施水利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至“十二五”末,高技能人才达到18.3万人。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继续加大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推进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材料、部品部件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化企业,使其成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制度,努力提高建筑工人的技能水平,着力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为建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促进产业链融合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我部也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20条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措施。同时,选择了8个省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截至2017年3月底,共有204家企业开展了工程总承包业务,试点项目454个、金额达31亿元。

二是不断推进新型建设模式。水利部先后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细化和完善投资补助、财政补贴、价格机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选择了12个项目开展试点,湖南莽同山水库等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水利项目成功落地。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工程总承包推进力度,完善相关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向全国推广。水利部将持续加强水利PPP项目的跟踪指导,研究细化和完善政策,及时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质量。

三、关于优质优价方面

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快工程造价体系改革。为使人工单价更加贴近市场,我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通过扩大人工单价计算口径、合理调整定额人工消耗量以提高人工单价水平,同时要求动态发布人工单价信息,使其更好满足市场实际需要。完善计价依据体系,修编年久失修的计价依据,2017年新编修编计价依据13项。编制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海绵城市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计价依据,服务建筑业转型升级,满足重点工程建设需要。

下一步我部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落实《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定期修编定额,合理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变化情况,提高定额编制科学性。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减少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010-58933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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