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严格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招投标行为

平顶山:严格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是加强对招标项目前期备案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人资格、招标公告进行严格把关。凡在我市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其招标公告,在国家指定媒介发布的同时,还必须在指定媒介和平顶山建设工程信息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并要求从招标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发放、开标、评标整个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已备案49项(公开招标42项、邀请招标7项)。

二是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监督管理,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保证金代管单位收缴、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形成闭合管理,并与银行签订共同监管协议,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既有效遏制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也确保了投标保证金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防范市场风险,还保证了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保障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对开标(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全过程的监督,严格开评标行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提高了开标(资格预审)的公正性。同时加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保证公告、文件的合理、合法性。截至目前市区建设工程进场交易48项,共完成单体工程招标项目101项,其中房建85项,总造价约18.3亿元,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为95%,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开招标率为100%。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招投标投诉。

四是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担保备案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开展全市工程担保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并成立了市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设立工程担保反担保金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和银行对监管账户共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工程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并要求工程担保合同及保函格式采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工程担保机构的市场行为。今年我市完成的招标项目中,共完成工程款支付担保29项,履约担保97项,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108项,总保证金额累计达到42690万元。

摘自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07.18 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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